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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广角] 京珠高速湖北段“天价救援”竟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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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4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故车主游协超的第一感觉是,救援收费不合法,怎么可能这么高?
记者带着游协超的账单,到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调查。
“我们都是按规定收费,一分钱没多收。”孝感市安骋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指着墙上的“收费标准”说,“吊车收2000块钱算少的,要是我联系外面的吊车,至少收2500元,我们是为他节约了。”
京珠路政三大队相关负责人逐项查看了账单,表示这些收费都“有理有据”,依据是去年6月1日起施行的《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规范全省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
清障费200元/小时,最高限500元,夜间上浮20%,两车1200元清障费(主要为摆放反光锥形桶)属正常;小轿车吊装作业每次2000元,现场2000元吊车费属正常;小轿车牵引基价10公里200元,超出部分15元/公里,最高限500元,考虑到总价优惠的200元,拖车费属正常。2400元评估费有相关依据,停车场1500元吊装费是双方协商达成。
昨日,记者来到省物价局,该局收费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通知》是去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标准,指导价较以往已经降低了很多。以前曾发生过一起事故出动4台吊车,某货车车主仅吊车费就支付一万多元的情况,出台新标准就是为了制止乱收费。
该负责人指出,指导价并非定价,《通知》写明“本通知规定各项收费标准均为最高限价,收费标准可以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安骋救援执行的都是最高价。目前省内高速公路救援基本都将最高限价“默认”为执行价。而一般来说,最高价是在复杂、特殊作业情况下收取。
该负责人说,安骋救援的收费没有突破最高限价,省物价局只能认定其收费符合规定。
记者提到12日京珠高速咸宁段“连环撞”事故中多名车主被收取8000元吊车费的情况,这位负责人回答,若是货车吨位达到或超过40吨,吊车费是“面议”确定,物价部门不便干涉。“一眼就能看出的‘天价’竟属合法。”游协超追问,为何只有安骋救援一家可以施救?三车在一起,为何要对三辆车分别收取清障费?摆几个反光锥形桶、用“随车吊”拨一下车头值那么多钱吗?花2400元做的评估,保险公司根本不认,为何还一定要做?
高管民警则解释,高速公路是特殊场地,允许更多救援公司施救不利于交通安全,另外,做损失评估是法律规定,否则不能出示交通事故认定书。京珠路政三大队相关负责人强调,救援收费是可以协商的,并非“一口价”。
事实上,价格几乎没有松动的可能。游协超、迟宝安、王国庆等车主感到无奈,仅此一家,又不得不快速处理现场,这价下得来吗?东平生活网http://www.dongpingr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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