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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之声] 重庆本月起在医疗卫生行政等机构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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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8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行动进入倒计时。记者昨日从市健康教育所获悉,本月起,我市将在公共交通、医疗卫生、教育和行政机构率先创建100%无烟环境。
  市健康教育所副所长顾亮介绍,去年10月,中国无烟环境促进项目启动大会,在位于北京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部举行。重庆、天津、沈阳、哈尔滨、南昌、兰州、深圳7个城市成为全国首批国际“无烟环境促进项目”执行城市,为国内其他地区提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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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开始,我市将重点落实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的政策法规,确保卫生、教育、行政机构以及公共交通系统率先成为无烟环境。而后,将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烟。
  据介绍,目前,我市3000万人口中,烟民已经超过1000万人,更让人吃惊的是,被动吸二手烟的人数在我市超过1500万。也就是说,我市超过80%的市民长期生活在“烟熏火燎”中,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
  目前,我市正在草拟禁烟的地方法律法规,相关执行细节也将公布。
  哪些地方属公共场所
  有公众聚集的地方就是公共场所,都禁止吸烟。
  哪些地方须设吸烟区
  可能在洗浴中心、按摩保健、游艺娱乐场、商场、网吧、体育场馆、车站码头、办公室、办事大厅、营业厅等场所设置。
  如何认定违规吸烟
  在禁烟场所吸烟或者携带燃烧的卷烟、雪茄烟或者烟斗,视为吸烟行为,市民可通过拍照、摄像等方式保留证据。
  违规吸烟如何处罚
  在禁烟区吸烟且拒不改正者,处50元以下罚款;未在禁烟区设置明显禁烟标志的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不足怎么办
  爱卫办为处罚执行单位,由于人员不足,将委托公共场所所在单位执法,即由保安、管理人员代为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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