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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广角] 温州地王因地块面积缩水拖延开发状告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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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8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18时52分报道,浙江温州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两年前以近8亿天价中标一个地块,因为核算出地块面积缩水,两年没有缴地价款,最近被取消开发权,房地产公司把温州市国土局告上了法庭。
  2007年7月,在一场土地开发权招标会上,温州龙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以7.9999亿的天价,拿下了龙湾行政中心区45亩土地中标开发权,成了轰动当时的“地王”。一切却在2年后峰回路转,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允南介绍,因为中标公司两年没有缴地价款,这块地的中标开发权将被取消,1500万元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刘允南:他们违反了出让须知,中标以后多少时间要交纳地价款,他就一直没有缴纳地价款,那么就自动就放弃了。
  温州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胡贤焕表示,当年招标时的相关材料显示,这45亩土地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他们事后专门请了专家核算,这一地块的建筑面积只能达到8万平方米,少了2万平方米,显然是一笔巨大损失。不交地价款,责任在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胡贤焕:如果没有争议的话是两年,但是它这个一中标之后马上就出现争议。
  胡贤焕律师说,最关键的是,由于存在争议,到现在双方还没有签定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所以缴地价款的两年的期限更应该顺延。
  胡贤焕:因为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是法律规定必须要有书面的合同,你合同没有签定的话根据法律这个合同还没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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