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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性私语] 如果结婚也得找个和我性生活般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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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重庆市婚姻危机服务中心对随机抽取的280个“危机婚姻”案例分析显示:婚姻中出现第三者,60%以上是因为夫妻性生活不和谐,给寻找婚外生理补偿提供了机会。

沈阳市民政局对10年来的婚姻登记和离婚状况调查也表明:近几年,当地有34.7%的夫妻离婚,理由是“性生活不和谐”。

“中国离婚网”来自全国30多个分站的网络统计显示,因性不和谐而离婚者,约占离婚总数的1/3。

性是个让人面红耳赤的话题。当一对恋人以“两情相悦”为理由结婚时,很难想到将来会因自己与对方的性健康、性欲度及性能力不协调而分道扬镳。不过,专家提醒大家,夫妻结婚,性般配也很重要。

性和谐首先是观念和谐

“过去几十年中,传统婚姻一直被当成‘经济合作社’、‘生育共同体’,人人都认为自己能无师自通,不需要多少学习。但两性关系从来都是彼此成就的,不和谐性关系的出现,两人的观念首当其冲。”清华大学玉泉医院性医学科杨大中医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一个人的性经历、从小接受的性教育,以及本身的文化程度,都直接影响性心理和性能力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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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杨大中指出,从开放程度来说,从小接受新思想较多的人,乐意和善于在性生活中发现乐趣及浪漫,与配偶协调性生活的能力较强。而生活在愚昧、封闭环境中的人,常常因为把性看得过于神秘而产生偏见,男性会把女性贞节看得很重,并且以为性生活就是阴道性交;而女性则不知道性高潮为何物,最终会因感受不到快乐而厌恶性生活。

从文化程度来说,教育程度决定了夫妻间性感受的交流。当一方希望性生活浪漫、新鲜,对新生活有较细致规划,而另一方难以接受时,往往容易在性生活中产生分歧。

“婚前可以根据对方从小生活环境、受教育程度等方面考量性观念是否般配。如果差异较大,千万不能遮遮掩掩,一定要坦诚交流,多在交往过程中制造浪漫、新鲜的感觉,让对方逐渐接受自己的生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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