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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广角] 保洁员帮忙搬运割伤动脉 业主被判赔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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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市普善路上一小区业主,拆除废弃马桶后保洁员帮忙搬运,不慎割断了手腕动脉,赔偿责任究竟该由谁来承担?双方自行协商不成而告上了法庭。日前,闸北区法院判决业主赵某赔偿保洁员沈某医疗费等合计9655.65元。
去年9月20日上午,赵某电话联系沈某至其家中。双方经协商,沈某以20元收购赵某处的硬纸板,同时赵某请沈某帮忙将家中废弃的陶瓷马桶搬运至楼下扔掉。
沈某在搬运过程中,由于赵某用于装马桶的编织袋不结实,导致陶瓷马桶脱落,沈某摔倒被陶瓷碎片割断右手手腕动脉,当即血流如注。赵某随即与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将沈某一起送入附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右腕外伤、左侧气胸、失血性休克。
审理中,应沈某申请,法院委托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其损伤后的伤残等级及休息、营养、护理时限进行法医学鉴定。今年3月,该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书,认为沈某因外力作用致右前臂挫裂伤伴桡侧腕屈肌断裂、桡动脉断裂,现右腕关节活动轻度受限,未达等级伤残,酌情给予伤后休息4个月、营养2个月,护理2个月。双方对鉴定意见书均无异议。沈某认为,当日搬运马桶属帮工性质,作为被帮工人的赵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赵某则认为,当日是将马桶赠送给沈某,不存在帮工的性质,不同意沈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原、被告在庭审中,均未能举证证明各自观点的情形下,依据原告在该小区的工作状况以及被告电话联系原告的事实,原告当日是至被告家中收取废纸过程中,应被告请求帮助搬运马桶更符合一般常理。故法院推定当日原告是在帮工过程中受伤,被告作为被帮工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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