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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济南首发醉驾抄告通知 肥城雷人醉驾者被抄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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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2-31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0日,济南交警将《交通违法抄告通知书》寄往张某某在肥城的工作单位,通知其来济南接受相关处罚。这也是济南交警发出的首份《交通违法抄告通知书》。记者崔健 摄
  ■肥城醉驾教师成首名被抄告者,其雷人醉言是“我在齐鲁大地有很深影响”■今后,酒后驾驶者除受到罚款、拘留、扣驾证等处罚外,警方还将抄告其单位
  济南交警整治酒驾再出重拳!从现在开始,醉酒或酒后驾驶者,除受到罚款、拘留、扣驾证等法律处罚外,警方还对酒驾司机实行单位抄告制。本报12月27日报道了一名司机于12月25日涉嫌醉驾被交警查获后,口出狂言“我在齐鲁大地有很深影响,请留情”,昨天,济南交警支队历城大队对该司机所在单位邮寄《交通违法抄告通知书》,该男子是肥城市一所学校的教师,其血液酒精含量超出醉驾标准的三倍。
  这是济南交警发出的首封交通违法抄告通知书。今后,只要核实清楚酒驾人员的身份,一律抄告其所在单位。
  确定身份:醉驾司机为肥城某校教师
  12月25日23时左右,济南交警酒驾整治机动队在山大南路与二环东路交叉口查酒驾。一外地男子被交警拦下后,经检测他已达到醉驾标准。面对记者采访,这位自称是老师的司机勃然大怒,先骂记者,后又向记者求情,要求不要对其报道。当记者问其为什么喝酒开车,男子反问记者“难道你不喝酒吗?你们都是禽兽”,并且称如果媒体要对其报道,要慎重。男子说,喝酒是特殊情况,自己在齐鲁大地有很深影响,请留情,不要对他的事情进行报道,否则他以后的日子没法过了。
  记者昨天从济南交警支队了解到,经过民警调查落实,这名男子是肥城市某镇一所学校的老师,姓张,今年31岁。
  经过抽血检测,男子当天晚上血液酒精含量超过了醉驾标准的三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他将受到拘留15日,暂扣驾照半年,罚款2000元的严厉处罚。
  付出代价:醉驾教师成首名被抄告者
  昨天,济南交警将交通违法抄告通知书通过挂号信,邮寄给醉酒男子张某所在的学校,这是济南交警发出的首封交通违法抄告单位通知书。
  记者看到违法通知书上详细地介绍了张某于12月25日在济南山大路被交警查纠的情况,并要求学校督促当事人到济南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接受处理,如果交通违法行为人在十五个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将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通知书上留着联系民警的名字及电话。
  交警还在信内放了一张《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检验报告》的复印件,也就是俗称的酒精检测报告。
  严格执法:外地司机醉驾也要抄告
  酒驾违法行为一直是济南交警部门查处的重点,也是一项常态化管理工作。虽然在交警部门的严管氛围下,酒后驾驶得到有效控制,但仍有些驾驶员顶风而上。近期,济南交警支队成立了酒驾整治机动队,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执法和固定盘查、定点蹲守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跨辖区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并且查处了二十多起酒驾行为。
  济南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曹凤阳说:“不管司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只要酒驾被交警查获,一律暂扣驾驶证,对醉酒驾驶的,一律行政拘留。酒驾者一旦身份落实,交警就要将其违法信息抄告其单位。”曹凤阳说,从现在开始,交警会陆续将酒驾违法人的信息抄告给单位。
  ■解读:酒驾抄告制的意义
  曹凤阳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第三款,以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严格执行“六个一律”中关于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酒后或醉酒驾驶违法行为在依法处罚的同时,一律抄送其所在单位的要求,交警对酒驾人员实行抄告制度。
  抄告制有三个意义,第一个意义是单位在接到交通违法抄告书后,督促当事人及时到公安全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第二个意义是单位要借这个机会加强对其他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第三个意义是,动员一切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建立强大的酒驾“监督网”,建立全社会齐抓共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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