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681|回复: 1

[山东之声] 青岛:创建文明示范公路 将开展多项专项治理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5-12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齐鲁网青岛5月12日讯(记者 勇群 金鑫 通讯员 陈刚 栾心龙)记者从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为贯彻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推进实施2011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畅通安全行星级路创建活动,青岛市自5月1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在青岛市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
  据了解,今年青岛市文明示范公路创建范围为:G15沈海高速、204国道、218省道、即墨鹤山路。按照突出重点、分级创建、全省联动、以线带面、群众参与的原则,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改善公路通行秩序,完善交通设施,规范执勤执法,有效预防和减少公路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使创建公路成为通行秩序的示范路和事故预防的样板路,成为文明大道和平安大道,成为人民群众愿意通行的放心安全路。
  据介绍,创建标准为四项:一是,行车文明。驾驶人文明行车,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20%以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无牌无证、遮挡号牌、不系安全带等显见交通违法行为百车发生率日均流量2万辆以上的不超过7%、日均流量1万辆以上2万之下的不超过6%、日均流量1万辆之下的不超过5%。路面无行人上路、候车、贩卖商品,服务区停车和治安秩序良好。二是,执法规范。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执勤点设置符合要求,民警动作语言规范,不发生因执法不规范被媒体曝光等问题。执法针对性强,民警纠违率、管事率高,容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动态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主动开展便民服务,及时发布道路通行信息,积极救助危急群众。三是,交通安全。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因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因上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百公里不超过0.6起。四是,设施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清晰、规范、连续。弯道、坡道、桥梁、隧道路段设置警示提示标志或者减速设施。高速公路入口悬挂或设立文明交通示范公路、请安全文明驾驶标语,路面每10公里设立一处宣传提示标牌。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将创建活动落实到实处,市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实地调研,制定了详细的创建方案,5月,以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治理;6月,以超速行驶、超员载客、涉牌涉证、不系安全带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治理;7月,以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治理;8月,以超速行驶、超员载客、涉牌涉证、不系安全带为重点;9月,以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为重点;10月,以超速行驶、超员载客、涉牌涉证、不系安全带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并定时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为青岛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赞赏是对作者鼓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fastpost

关于我们|业务合作|删帖与申诉|手机版|帮助中心|联系我们|简洁浏览|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东平生活网   联系电话:0538-2820087  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66684567@qq.com 举报电话:0538-2820085

泰安大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 东平生活网|泰安房产网|东平房产网|东平人才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00499 |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02号

Copyright © 2009 - 2022 www.dongpingren.com All Right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鲁ICP备12026140号-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