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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广角] 男子同居不成投毒杀女友全家 一审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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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12-16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女友要求同居男友离开,男友一气之下将毒鼠强(鼠药的一种)投入女友家的辣椒罐中,全家3人中毒,1人死亡。今天下午,记者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起因恋爱纠纷引起的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叶兴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年初,叶兴勇经他人介绍,与唐某恋爱,并到唐某家与其同居。1999年下半年,唐某与叶兴勇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唐某要叶兴勇离开唐家。叶兴勇托人撮合被唐某拒绝,遂生杀人恶念。

  1999年12月9日晚,叶兴勇从唐某家屋后搭木梯上平房,进入厨房,将毒鼠强投入辣椒罐内。次日早上,唐某全家食用含有毒鼠强的辣椒拌的鱼腥草(俗称折耳根)后,致唐某的儿子余甲(男,殁年5岁)死亡、母亲田某重伤,唐某和其父唐甲亦中毒。

  法院认为,叶兴勇采用投毒手段故意杀人,致余甲死亡、田某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但本案系恋爱纠纷引发,且叶兴勇归案后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可对叶兴勇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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