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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济南九成买房贷款没托管 三大原因是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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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1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2008年开始,济南开始实行住房交易资金监管举措,二手住房买卖双方只需要在房管部门办理托管手续,向担保机构缴纳一定担保费用,就可以为“买房钱”上一道保险,由此可以有效避免买卖纠纷,更可以防止中介携房款外逃的事情发生。然而,这样的好举措目前在济南推行中却遭遇窘境。

  ︻现状︼

  办资金托管的不到1成

  昨天,记者从济南市房管局获知,目前济南办理二手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竟然占不到二手住房交易总量的10%,大部分购房者仍将购房款交由中介进行担保。

  记者了解到,早在之前发生过中介卷走大量购房款的事件,为此建设部明确发文规定,房产中介公司不可以既做中介业务,又同时充当担保机构;而担保机构则不可以既做担保又干着中介的活,二者应该分离。

  为此,从2008年开始,济南开始实行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考虑到当时济南还没有一家独立的具有公信力的担保机构,于是就成立了济南市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在二手房买卖时,购房者只需办理申请资金监管,并交由权威担保机构进行担保,就可以保证“买房钱”的绝对安全,由此杜绝不良中介做出损害购房者利益的违法事情。

  然而,目前在济南,多数中介机构仍在同时经营担保业务,购房者的“买房钱”仍由中介公司进行担保,资金安全难以有效保证。一旦遇到不良中介,“买房钱”就岌岌可危。

  ︻趋势︼

  将来中介将无权托管贷款

  “下一步我们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将不再收取担保费用,实现市民在办理资金监管过程中的零成本,通过此举,一来想保障购房者‘买房钱’的安全,二来可以规范中介行业的行为。”市房管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到。

  而这仅仅是规范二手房贷款风险的第一步。今后省城还有望进一步要求中介将房产交易业务和贷款托管业务进行分离,由第三方来免费托管贷款资金,既能规避二手房卷钱走人的风险,也能为居民节省一部分费用。本组撰稿记者李人杰

  三大 原因

  “买房钱”的安全是个大问题,可是为什么多数参与二手住房买卖的市民并没有重视呢?为什么购房者不将购房款交由权威的担保机构进行担保而仍然由房产中介进行担保?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关键有三个原因。

  在济南,住房交易资金的监管并没有像其他城市一样采取强制监管,而是实行自愿原则,这种前提下,不少市民考虑到不低的担保费用以及繁琐的手续,所以就不愿意到专门的担保机构办理担保,而是由二手房中介一块代理。

  “不管是在中介、还是找专门的担保机构,都得收钱,而找担保机构还得另外再办一套手续,比较麻烦,干脆就交给中介一起办了,省心。”市民张先生的这种想法,在二手房购房者中间很普遍。

  而另一方面中介又积极的为自己承揽这笔业务,一方面可从中赚取担保费,另一方面手里有一定的资金流,还能应对很多突发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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