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为自收自支一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企业合同制员工,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行为规范,吃苦耐劳; 3.具有适应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的男性。 (三)学历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财会和粮食仓储相关专业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 2017年2月20日至22日; 2、报名地点: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办公室(县府南办公区五楼); 3、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业资格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 4、填报《招聘人员报名表》。 5、招名咨询电话:0538-2821061 1385387663813854866426 (二)资格审查 1.对资格初审合格者接收《招聘人员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单位测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公司将组织综合测试,测试以普通面谈和其他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公司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须在3日内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由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 (五)聘用任职 公示结束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有关待遇: 1、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2000元; 2、试用期满后月工资2500-3500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3、单位提供住宿; 4、工作地点:县粮食储备库(原彭集粮所)。 四、东平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有最终解释权。 201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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