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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之声] 骗子伪造文件卖地欲诈骗6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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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伪造了法院的“执行公告”、工商局的“营业执照”等文件之后,两名只有小学文化的骗子竟公开叫卖广州市海珠区一处2.1万平米的土地,企图诈骗6500万元!最终,骗子及其同伙在骗得190万后被抓获。然而被骗的大投资公司被忽悠交给国土局和财政局的1472万元无法追回,相关民事案件近日被广东省高院受理。
  卖别人的地 赚“冤大头”的钱
  陈汝音,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45岁中年男子。他看到新闻报道“土地中介”炒地皮,转手轻松赚近千万后。大胆地设想了一个“借鸡生蛋”的无本买卖:卖别人的地,挣“冤大头”的钱。
  陈汝音设想的是,把一块别人的地说成是自己代理,就算骗不到卖地的钱,也可以“潜规则”、“人情债”等理由,骗一点中间费。由于土地交易的款项动辄上亿元,一点中间费也足以让他赚得盆满钵满。于是,陈汝音在和自己的本家陈耀雄合谋后,把目标盯准了一块21279平米的土地。
  自称中介帮卖烂尾地
  这块2.1万平米的土地位于海珠区南泰路以南,泰沙路变电站西的广阔地段。原本,这块地是广东海外投资建设总公司从国土局购得,但由于该公司及其开发这块土地的子公司“南天公司”纷纷遭遇债务危机,导致一直拖欠国土局土地出让金1400余万没有缴纳。致使这块地一直办不下土地证,成了一块“烂尾地”。
  二人打听到这块“烂尾地”的具体情况之后,决定假称自己就是这块地的“土地中介”,并放出风去,宣称要便宜出让。二陈最终骗得了广州宏新投资有限公司上钩。
  冤大头被忽悠付出千万冤枉钱
  据白云区法院刑事判决书认定,“二陈”先后伪造了卖土地所需要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广州市中院执行公告”、“广州南天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材料。声称这块黄金地段只要花6500万这样的低价就可以买到,但是要先替原主补齐拖欠国土局的1400万土地出让金。“宏新公司”信以为真,决定收购该地皮。“二陈”又编造谎言说,由于法院查封这块地,有些中间环节需要处理,需要前期资金,于是“宏新公司”先后给了二陈好处费等190万元。
  “二陈”也假戏真做,带着“宏新公司”去广州市国土局和财政局分别缴纳了1429万余元的土地出让金和42.8万余元的税款。
  坐等6500万时落网
  在花费了共计约1600万,又准备好了6500万元,准备办转让土地手续的关键时候,“宏新公司”意外发现,“二陈”给出的银行账号非常奇怪,进而一查发现,该账号竟然根本不是公司账号,而原地主“南天公司”和“海外投资公司”也竟然根本毫不知情! “宏新公司”连忙报警,等待另外6500万到账的“二陈”随即落网。白云法院随后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陈汝音入狱12年,陈耀雄入狱11年半。但此时,二陈已经挥霍了175万余元无法追回。
  误交给的1472万元不退了?
  更让宏新公司难以承受的是,被骗子忽悠、交给国土局和财政局的1472万元,双方都拒绝退回。宏新公司无奈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国土局和财政局告上法院,而市中院一审判决认为,虽然“宏新公司”是误交,但是“不当得利”的是地主“南天公司”和“海外公司”,应由这两个公司还钱,而实际上这两个公司负债累累,根本拿不出钱来。为此,“宏新公司”认为一审判决不当,上诉至广东省高院,要求国土局和财政局退回被骗子忽悠而误交的钱。目前,此案正在广东省高院继续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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