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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广角] 南京一教授组织“换妻”活动被诉聚众淫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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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3-11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同好游戏’任重而道远,你们说这是淫乱根本就不对。我们宣传的都是健康的性知识,这本是值得提倡的……”说出这番“雷语”的人是南京某大学的一位副教授王某。在学生们面前,年过半百的王某是一名传道授业的老师。而在网络论坛里,他却摇身一变,成了“换妻游戏”的倡导者和组织者。
教授成为“换妻”论坛版主
出生于1957年的王某是南京某大学的副教授,曾经历过两段失败的婚姻。如今,儿子跟着前妻,他则和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母亲住在学校公寓里,一直没有再次成家的想法。工作之余,王某最喜欢的事情就是上网逛论坛,尤其喜欢研究两性关系。
上网时,王某发现了一些夫妻交友、介绍性知识的网站,“换妻”、“同好”等新颖的观点让他眼前一亮。于是,他经常泡相应的论坛。时间长了,王某还成为多家论坛的版主,并在网友中形成了一定的权威。对于这些网上活动,王某美其名曰“性知识普及”。
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某被一位网友拉进了一个名为“换妻游戏”的群里。由于他经常浏览一些国外网站,所以对于“换妻游戏”并不陌生,觉得这是种先进的生活方式。虽然没有伴侣,但却挡不住他研究“换妻”的热情。
变身群主组织“活动”
不过,一段时间之后,王某放弃了拉他“进门”的群,因为他觉得和群里人的观点存在分歧。“群里人在组织换妻活动时,一般费用都是由男方支付,女方则免费。”对此,王某并不认同,“不要谈钱,谈钱就俗了。”于是,王某退出了原来的换妻群并“自立门户”。除了“不收费”,王某还提出了所谓不谈政治、不能低俗等“原则”,声称“我们禁止在论坛和换妻群里发一些很黄很下流的图片,我们也不要谈论政治。我们只谈论健康的知识,目的就是让夫妻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这些噱头让新换妻群得到了不少网友的支持。
由于某家中只有一个老母亲,并无外人打扰,这让很多网友特别倾向去他家“活动”。每次通过电话或者换妻群里联系好后,三五个网友就会如约前往,在王某的卧室进行“换妻”活动。虽然自己没有女伴,但是王某经常通过花言巧语让别人与他交换。有时候实在没有人交换了,他就在一旁静静地观看。
“我不会强求别人,我是有原则的。”虽然嘴巴很硬,但王某还是会苦口婆心地劝说一些还在犹豫的人,“每个家庭或多或少都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婚姻就像一碗白开水,不喝也得喝,而交换游戏则像是一碗美酒。”在王某的游说下,很多人加入他的群,人员最多时达到了190多位。
换妻者多为寻求刺激
南京市民吴某与丈夫蒋某三十岁出头,可两个人都没有稳定职业,只靠平时打零工挣点钱。虽然两人结婚没几年,但由于吴某性冷淡,这两人的夫妻生活一直不和谐。后来蒋某通过上网加入了王某的换妻群,观察一段时间之后,他逐渐接受了“换妻”的概念,他相信通过“换妻”可以改善夫妻感情,于是就跟吴某提出一起去王某家参加“换妻”。他的提议当场就遭到吴某的反对,当时还很保守的吴某认为这是伤风败俗的事情,坚持不肯去。
但是,蒋某并没有放弃,不仅软磨硬泡,还让吴某去看网站论坛上的“换妻”信息。渐渐的,吴某觉得这几年来丈夫不开心,自己作为妻子心里愧疚。于是,她决定听从蒋某的话,一起去王某家参加“换妻”。
据了解,大部分参加“换妻”的夫妻,都是由一方提出来,另一方经不住“先进思想”和刺激的诱导,一步步加入到了活动中。“我和妻子在同一家单位工作,几乎是24小时都面对着,时间长了,真的像是左手牵右手,没有任何感觉。”其中一个换妻者说。
检方指控:
教授参与18起“换妻”活动
虽然参与者越来越多,但王某却萌生了退出的念头。因为去年5月份,他连续几次被年轻女子拒绝,自信心受到了打击。随后,他在换妻群里发布了解散公告。本来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但是去年8月份,警方接到举报找到了王某。而参与的其他人,也相继于去年年底归案。
近日,王某等2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聚众淫乱罪被秦淮区检察院起诉到秦淮区法院。检方查明,2007年夏天至2009年8月间,王某、吴某夫妻等22人通过网络结识之后,结伙先后在秦淮区、鼓楼区、玄武区等处聚集多人进行淫乱活动,这些人总共参与了35起聚集活动,其中王某就组织或参加了18起。他在这些人中不仅是学历最高的,同时也是年龄最大的。
什么叫聚众淫乱罪?
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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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3-12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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