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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之声] 江苏听证“教师轮岗” 10个代表9人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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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4-4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听证会昨天上午在南京举行,吸引了包括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在内的几十家媒体的关注。草案中最大的亮点“义务教育教师6年一轮岗”的条款也成为听证会上众所关注的焦点。记者发现,会上10个听证代表有9个都对教师轮岗表示了赞成,但是对于怎么实施却各有看法。“好是好,执行难”被多位发言者所提及,不少陈述人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支持者
轮岗非常必要,关键是几年一轮
5-7年是否更合适
南京市六合区龙袍中学校长杨开封:教师轮岗,我认为非常有必要。建议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六年改为五到七年比较合宜。制定这一方案时,可能主要考虑了小学是六年一个轮回,初中是六年两个周期,但是在初中学校里,一些学科的教师在一个单位的成长成熟期需要五到七年的时间,有些学科如物理、化学等一年、二年就是一个周期,一些大科如语数外,正常两个轮回要六年。但要考虑到,才工作的同志以及中途因病较长时间请假的这些人,如果是五到七年,学校在安排工作的时候还可以有个缓冲期。
我还建议一年一个学校教师交流面控制在15%-20%左右,毕竟现阶段每个学校在办学特色上还是有一定的期望和追求的,不至于教师大面积的交流后造成学校面目全非。此外我建议名师在一所学校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建议轮岗周期缩短到3年
江苏增宽律师事务所卢增宽律师:在现有的环境下,教师交流、换岗是一种必要的选择。教师的轮岗时间可以以三年为起点,超过三年的可以轮换,超过六年的必须轮换,对于校长的轮换建议改为三年一届,不得连任,以加快教育资源的均衡步伐。
严控名校教师回流到原学校
大丰市刘庄镇中心小学特级教师施飞:建议今后评优评先晋职必须要至少有一轮流动到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并要有合格的业绩,禁止短期回流,特别是对于名校教师,要严格控制回流到原来的学校,实行推磨式流动。有利于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遏制“择校热”。教师轮岗也要解决流动教师的后顾之忧。要给予流动到农村工作的教师交通、生活等费用补贴,确保流动教师经济上不受损失。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按实际到岗后连补三年,下次流动后再开始新一轮补贴,流动回原单位的不享受流动补贴。
反对者
教师轮岗弊大于利
江苏大学教授陈国祥:我认为不宜推行。第一,“教师6年一轮岗”如果是一个刚性的规定,那么每个学校每年就有1/6的教师流动,每六年以后,每个学校的教师队伍就是一个完全的重新组合。始终处于流动中的教师队伍,必然削弱优秀学校的教育水平和质量,也不可能很快提高薄弱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这也是和立法部门、教育管理部门的初衷相违背的。
第二,从学校发展的规律看,学校是一个教育组织,学校只有通过长期的积淀、传承才能逐步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育人理念、思路、方法,才能形成凝聚人心的校风,富有特色的教风,引领学生的学风。
第三,从教师队伍建设来看,频繁、大量的流动无论对教师个人还是教师队伍总体建设来说都是弊大于利。“6年轮一岗”实际意味着,一位教师从适应到熟悉,刚要进入成熟与提升阶段,就要考虑重新轮岗的问题。好的教师不想走,不适应的教师希望走,教师的精力会有相当一部分放在走与不走,走到哪里去的矛盾之中。始终处于轮岗、适应、再轮岗的流动之中,不符合教师个人成长、发展的规律。
基于以上的分析,要均衡基础教育的发展,不宜采取“教师6年一轮岗”的办法,或者说“教师6年一轮岗”不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最佳办法。
均衡教育发展的核心是提高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逐步缩小与优秀学校的差距。要实现这一目标,除了切实落实好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重点学校和重点班;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向薄弱学校倾斜外,从师资队伍建设角度考虑可采取相应的措施。
支持组建教育集团。把在同一区域内的学校组建教育集团,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以名校带弱校,以名校融弱校,不断提高区域内弱校的水平,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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