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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之声] 成都规定乱吐乱扔者最高可罚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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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4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12日从成都市城管局获悉,以往一直“被劝导”的乱吐乱扔行为将受处罚。从5月22日起,在成都范围内,乱吐乱扔特别是往车外扔垃圾将“一次叠加处罚250元,或者选择做志愿者服务抵消”。
成都市城管局副局长段海明介绍,本月起,成都将全面治理“三乱”,即针对乱扔垃圾、乱吐口痰、乱丢烟头,特别是驾乘人员从车内向外乱抛乱撒等“三乱”行为,开展有重点、全方位、综合性的治理纠正行动。从5月22号开始,将在成都中心城区开展公安交管与城管队伍联合执法行动。在加大路面巡查的同时,该市交管局和市城管局每周不少于三次在主街干道、重要区域对“三乱”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对向车外抛撒物品的机动车驾驶人罚款150元-200元,对机动车乘车人罚款50元;依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头)等废弃物”的机动车驾乘人可罚款50元,所以把两者加起来,对驾驶员的罚款为250元。“如果不愿意罚钱,也可选择教育执勤。就是当志愿者,由违法驾驶员值守发现、制止不文明行为。” 如果是行人乱扔垃圾、乱吐口痰、乱丢烟头,罚款金额仍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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