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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之声] 青岛提高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 由500元/人提到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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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0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竞争能力,满足我市各类用人单位用工需求,近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拟转移就业的本市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的,可享受政府给予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直接拨付到培训机构。其中,参加初级以上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参加专项技能培训并取得专项技能证书的,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培训补贴拨付与就业效果直接挂钩,对在培训合格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照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对培训合格后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照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另外,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国家资格证书的,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通知》规定,本市农村劳动力每人每年可参加一次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在同一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在不同年度参加政府补贴培训的,应为不同职业(工种)或同一职业(工种)的不同等级培训。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介绍说,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由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定点培训机构由各区(市)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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