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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之声] 湖北再设高中“宏志班” 干部子女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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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6-21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文明办昨发通知,启动2010年高中“宏志班”资助计划,非武汉地区的品学兼优、家境贫寒初中毕业生,均有希望进入黄冈中学或夷陵中学接受免费高中教育,并获6000元资助金。
  据介绍,两个“宏志班”分别设在鄂东黄冈中学、鄂西夷陵中学,每班各50人。生源基本要求为:当年考上普通高中,且中考成绩原则上在本市州100名、县市50名以内、品学兼优应届初中毕业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足120元,无经济能力完成高中学业,曾获三好学生等荣誉。
  文件特别强调,“宏志班”学生应以贫困农民的子女为主,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子女也可考虑,但领导干部子女不得申报就读“宏志班”。“宏志班”资助计划始于2008年,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联手实施。受助学生每年将得到2000元资助,三年共计6000元,高中学费由所在学校全额免收;高中毕业后,应届考取部属或省属重点高等院校的,具有优先申请“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资格。
  另悉,今年国家将继续实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我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0名贫困大学生,条件为今年考入全国重点高等院校或省属重点高校的品学兼优、家庭特别困难、无力完成大学学业的大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今年宏志班招录流程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根据今年通知精神,各地市(不含武汉市)中考成绩公布后一周内,考生即可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受助申请,由学校集中在校内公示一周时间,并向县(市、区)文明办推荐。经过县市调查核实,拟推荐受助学生的分数、总分排名、家庭基本情况将在当地媒体再进行公示。
  再经过一系列审核、复核、报中央文明办备案,8月份下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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