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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之声] 李芳芳案昨日开庭 老人死因将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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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7-9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上午,因为在街头寻找目击证人而备受关注的李芳芳案在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开庭。记者了解到,昨天进行的主要是法庭调查,因为对老人死亡原因有异议,昨天的举证程序并没有进行完。据悉,律师要对李芳芳进行无罪辩护。
  记者了解到,昨天的庭审只有当事人双方的亲朋被允许旁听。李芳芳的一位律师告诉记者,昨天的程序主要是法庭调查,对目前济南市市中区检察院已经调取的证据进行当庭质询。公诉人主要提供了许玉树老人的证言、车辆检验报告、交警现场勘查笔录、交通事故认定书、证人李先生的证词以及老人的死亡报告、尸检报告以及对尸检报告的补充意见等。
  李芳芳的一位律师告诉记者,通过交警现场勘查笔录,李芳芳当时驾驶的车辆与南侧马路边几乎是平行的,车右侧车头车尾距离马路边都是4.3米,整个道路宽是12.9米,4.3米加上车体的宽度,李芳芳当时驾车基本是贴近马路中线,交警部门鉴定结果认为李芳芳应负有主要责任,她们对这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有异议的,认为现场没有证据说明就是李芳芳撞人。
  对于现场出示的李先生的证词,李芳芳也提出了异议,她说自己看到老人是在自西向东走,而证人却说老人是在自南向北过马路。李芳芳在开庭前提交了一份目击证人——那位大姐的证词。至于法庭是否采信,她也不知道。
  李芳芳的一位律师告诉记者,昨天她们还对老人的死亡原因提出了异议,公诉人认为颅脑外伤是老人的死亡原因,她们认为家属拒绝手术是主因。她们要求对老人死因进行重新鉴定,补充证据。法庭予以采纳,决定暂时休庭。
  “刑事指控必须证据充分才行,追究交通肇事罪也得是被告方存在过错,但是现场没有证据说明就是被告撞人,所以我们要为被告进行无罪辩护。”李芳芳的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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