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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之声] 青岛:1月认购至今未开盘 丽馨苑楼盘违规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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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8-6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底开盘,推迟至4月底;而后由4月底推迟至5月底;5月底又推迟至6月底,直到8 月份了,仍然没有开盘……近日,有市民在市长信箱里反映说,早在1月份便交了5万元认购金认购了丽馨苑的房子,当时说是3月底开盘,而如今都到8月份了,仍然没有开盘。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6年,国务院便下达《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 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非法预售或变相预售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责令其限期整改;显然,丽馨苑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提前认筹已经违规。
  “我只是普通市民,为了能在青岛有个居所,看过了N 处楼盘后决定在四方区广昌路与宣化路交界的丽馨苑小区安家。2010年的1月份,我在售楼处那里交纳了认购金5万元,开发商承诺春节过后即开盘销售,我从定期储蓄中狠心提出5万交给了售楼处,从此以后,开盘日期却像断了线的风筝遥遥无期。”近日,一位市民在市长信箱中反映,“打了N次电话给售楼人员,他们先由3月底改到 4月底又到5月底,现在已经是7月份了,售楼处直接说开盘日期不确定。我们辛辛苦苦攒的钱就这样被开发商无偿占用了。”
  “我个人认为开发商在认购时明显隐瞒了楼盘是拆迁项目的事实,隐瞒了长期不能开盘的客观实际,谎称很快就会开盘,才招致老百姓都去认购,存在明显的欺诈甚至诈骗的行为。应该给这些昧良心的开发商应有的惩罚,我的要求不高,开发商应向我们这些已经认购的客户公开道歉,给出合理解释。”
  8月4日,记者联系到丽馨苑售楼处林经理。对于开盘时间的问题,林经理称开盘时间一推再推是有原因的,现在工程已经处于封顶阶段即将完工,预售许可证也正在办理当中。“首先当初我们没有承诺说在3月份一定会开盘,只是说预计会在3月份左右,目前我们正式开盘的日期正在争取努力争取提前,预计9月份或者10月份左右就能正式开盘。因为最近房产新政策的出台影响了我们申请预售和开盘的时间,我今天刚从房产中心回来,又重新加了三条规定,真的很麻烦,比如说银行现在新出的一个叫做银行结款账户,银行都是第一次接收这个账户政策,我们更不清楚怎么走这个程序,时间上可能拖得比较久一点。”
  丽馨苑开发商申请的预售许可证并未下发,而且自今年一月份已经开始收取5万元的认购金,楼盘开盘的时间被一推再推,很多已经交过认购金的市民提出退房要求。在丽馨苑楼盘附近的一处房产中介,店老板告诉记者:“前几天已经有很多人过来看租赁房,谈话中了解到他们是来向丽馨苑提出退房要求的,但是什么原因我们不清楚。”
  对于退房问题,售楼处林经理解释说:“我们已经给市民一个交代了,如果现在有提出退房要求的,我们答应他们的要求并返还5万元的认购金。”对于许多已经交过认购金的市民为什么会提出退房,林经理解释说:“开盘时间的不确定可能是其中一个原因,但是目前二套房贷款政策的出台,让很多经济能力不是很好的市民承受不起贷款的压力,所以提出退房也是情理当中的。”
  对于丽馨苑的问题,四方区政府的答复是:经调查,因丽馨苑项目安置地块拆迁未结束,区开发建设局已书面通知开发商在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前不得预售。并向市国土局发函,要求协助监督丽馨苑(金华路28号三期)预售许可证的办理情况,建议广大居民购买符合预售条件的合法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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