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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广角] 儿子打架受处分 父亲持刀挟持经理“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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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4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董柳、通讯员天法宣报道:因不满公司对儿子的打架处理决定,父亲张某银一怒之下到公司挟持一女经理“讨说法”,后该经理趁张某银去洗手间之际逃脱。天河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张某银犯非法拘禁罪成立,判决其有期徒刑一年。
  去年10月29日16时许,天河区沙河派出所接到报警:水荫路“九毛九”面馆有一名员工挟持一名女经理。民警到场后才知道,一名叫张某银的员工因为儿子张某定(也是该公司员工)和同事打架的事情,认为公司没有处理好,而用刀片劫持了公司经理。
  事情的起因还得从10天前说起。10月19日晚上,张某银的儿子张某定送朋友刘风云(公司员工)回女生宿舍。在宿舍楼下,同时也喜欢刘风云的刘某飞(公司员工)和张某定打了起来。据目击证人称,张某定先动手打刘某飞,后被刘某飞用酒瓶砸伤脸。后来,据张某定说,公司要对任职服务部长的他作出处理决定,不仅要降级,而且近1000元的医药费还要他来承担。因不满公司的处理结果,他离开公司后就没有回宿舍。与儿子住在一起的张某银联系不到他,认为公司处理不当,多次找公司领导协商解决后无果。
  10月29日下午3时半左右,张某银在天河区水荫路115号“九毛九老面馆”10号包房内,持刀片劫持公司楼面经理李某鸿,要求公司妥善处理张某定打架之事。当天约19时30分,被害人李某鸿趁张某银上卫生间时逃出包房。随后警察进入,抓获张某银,并缴获作案工具刀片1盒。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银以暴力威胁手段挟持公司经理,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但考虑其认罪态度较好,被害人没有受伤和财物损失,酌情从轻处罚,对其作出一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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