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606|回复: 0

[国际之声] 河南省公安厅:不得拒绝公民使用“一代证”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2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9-6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针对部分群众反映在办理旅馆入住登记、银行存取款等相关事务时使用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遭拒绝的问题,9月5日,记者向河南省公安厅进行了咨询。省公安厅明确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公民使用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代证办理各类相关事务。
据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相关条例规定,领取的居民身份证一代证,在依法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前,在其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对在执法管理等工作中拒绝公民使用具有法律效力一代证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省公安厅重申,公安机关在推动一代证换领二代证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强制持一代证群众换领二代证,不准擅自对外发布何时要停用一代证的消息。
赞赏是对作者鼓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fastpost

关于我们|业务合作|删帖与申诉|手机版|帮助中心|联系我们|简洁浏览|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东平生活网   联系电话:0538-2820087  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66684567@qq.com 举报电话:0538-2820085

泰安大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 东平生活网|泰安房产网|东平房产网|东平人才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00499 |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02号

Copyright © 2009 - 2022 www.dongpingren.com All Right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鲁ICP备12026140号-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