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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之声] 入境征税影响出境扫货族 出境采购需精打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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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1-22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争议近一个月,并引发两部委纷争的“iPad征税”问题终于有了尘埃落定的迹象。上周海关总署、商务部达成一致:在入境的时候,对个人自用的iPad征税不违反WTO规则。查看新规可以发现,境外扫街购物价格未必划算,这也让不少原计划去香港或境外国家购物的市民打起了退堂鼓。
  扫货族打起退堂鼓
  事起大概两个月之前,随着国外“打折季”的临近,不少大牌的“粉丝”也开始“蠢蠢欲动”,不过海关总署今年颁布的54号公告明确规定:自8月1日起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54号公告引起各方热议,尤其是iPad入境是否该纳税,该缴多少税已成热门话题。
  原本打算圣诞节期间到香港购物的市民小张对此“忧心忡忡”,甚至打起了退堂鼓:他本来打算去香港买台iPad作为新年礼物送给女朋友,但是海关54号公告却让他犹豫不决。因为根据这一公告,他如果携带iPad入境被查到需要交上1000元的关税,“香港买部iPad才3888港元,折合人民币才不过3500元,却要交1000元的税,这也太离谱了吧!”小张打算取消香港之行,换个礼物送女友。
  买数码产品税率最高
  和小张有着同样困扰的不仅只有iPad的发烧友,过去习惯赴港购买名牌包包、名牌化妆品的一众粉丝们都正在受到海关总署54号令的“威胁”。
  有行业人士指出,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如果近期有境外采购计划的话,还是最好事先好好盘算一番。尤其是对于热衷在香港购买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和家庭影音类设备的消费者,更是需要提高警惕,因为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5号《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2007年以后没有再发布新的)的相关规定,这几类产品的税率都在20%左右,威慑力颇大。数码相机和笔记本电脑已经成为目前我们在境外购物需要谨慎入手的“高危”物品。以iPad为例,价格不过3500元,比在青岛购买便宜三四百元,但加上1000元的税,反而比青岛直接购买要贵了。(记者 刘文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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