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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青岛大四生被网签“套”住 律师支招单方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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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1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四学生小周今年1月与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公司签订网上协议。2月底,小周提出解除网上签约,公司不同意。为此,小周两度错失与其他企业的签约机会。4月10日,小周致热线求助。山东英良泰业律师事务所的刘军波律师表示,小周需将《解除就业协议通知书》送达对方手中并确认对方收到。这样,小周便可单方解除网上签约。
  小周是青岛大学自动化专业的应届毕业生,今年1月,他与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公司签订网上协议,并开始在该公司工作。小周工作了1周后,便赶上春节放假。春节期间,小周的父母劝其回家乡工作。春节假期后,小周打电话给公司提出辞职但未获允许。2月底,小周来到威海工作的公司正式提交辞职报告,并提出解除网上签约,公司方认为小周的做法及辞职态度危害了公司利益,便拒绝了小周的请求。
  3月份期间,小周共通过了3家公司的面试,可是到了签约环节时,其中两家公司因为小周与威海企业未解除网上签约而放弃录用小周。另一家公司表示,如果小周能尽快解决未解除的网上协议,就与小周签约。小周又几次与威海的公司联系,公司未给具体答复。4月10日,记者联系到该公司的张姓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小周的单方向辞职及辞职时的恶劣言语危及了公司的利益。
  山东英良泰业律师事务所的刘军波律师对此表示,网上签约协议有法律效力,但是在试用期内,网上签约者有权提出解除签约。在与公司方商谈无果的情况下,小周可以将《解除就业协议通知书》送达对方手中并确认对方收到,以此单方解除网上签约,该网上签约便失效。小周最好通过邮政部门的‘特邮专递’将《解除就业协议通知书》送达公司方。且‘特邮专递’的信封上应注明‘《解除就业协议通知书》’字样。小周确认公司方收到通知书后,单方解约便生效,签订的网上协议同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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