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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青岛市内四区将建7000套保障房 6月底前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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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青岛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果展上,市民围着一保障房项目咨询。  杨宁 摄
  20日,山东省青岛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召开,将今年的保障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区市,确保6月底前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开建,其中,市内四区将开建7000套。为缓解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现状,今年还计划配租配售9000套便宜房。会上,进一步强调确保实现房价控制目标,并将其纳入考核,对负责人进行问责。
  万套保障房6月底前开建
  20日,记者从青岛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获悉,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已详细分解到各区市,计划6月底前全部开工。目前各部门正在落实资金来源渠道,加快开工建设的步伐,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如期开工。
  市内四区将承建7000套保障房建设任务,其中,市南区不少于1636套,市北区不少于1789套,四方区不少于1803套,李沧区不少于1772套。另外,市内四区6月底前还将开建2333套限价房。
  此次会议对保障房建设周期做出了规定,要求已开工的保障房要在项目开工后12个月内主体封顶,24个月内竣工。年底前市区要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9000套以上。
  保障房用地要优先供应
  2011年青岛市计划供应住房建设用地1500公顷,土地供应主要集中在市内四区之外的三区五市,供应量达到1340公顷。其中,崂山区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不少于100公顷、城阳区不少于200公顷、黄岛区不少于170公顷、高新区不少于30公顷、即墨市不少于200公顷、胶州市不少于210公顷、胶南市不少于170公顷、平度市不少于160公顷、莱西市不少于100公顷。
  保障性住房用地要提前储备、专地专供、专地专用、限时使用、不得挪用。各区市,尤其是崂山、黄岛、城阳三区,要选择交通便利、生活方便、具备一定规模的地块,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市区新增建设用地规划为住宅的,应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的集中建设。
  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
  住房信息10月全国联网
  青岛市是全国首批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40个重点城市之一,4月15日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督查组在反馈意见时,特别对青岛市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提出了表扬,认为青岛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和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是重要的基础能力建设,是重要的工作创新,应该在全国推广。
  各区市政府要加快住房调查和住房项目历史登记数据整合工作,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在10月底前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40个大中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实现联网的要求。
  房控目标纳入绩效考核
  为贯彻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要求,确保房价控制目标的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已经纳入了泰安市的目标绩效考核,年底前市政府要组织对各区、市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打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也同时纳入了考核问责范围。
  按照国务院督查组要求,青岛市监察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约谈问责办法,未完成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目标任务,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的区市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报告,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在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青岛已经连续五年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列为为市民办好事的实事。市区累计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含限价商品房)8.1万套,竣工6.2万套。3.5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实物配租配售率达到88%。市区住房供应结构发生明显变化,保障性住房(含限价商品住房)的比重超过了30%,10万户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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