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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潍坊“醉驾入刑”第一人:成了反面典型,后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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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5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守所内的毛某戴着手铐。本报记者 吴凡 摄
  本报记者 宋昊阳 赵磊
  4日,记者在潍坊市看守所见到了潍坊醉驾入刑第一人毛某。在与记者交谈中,家庭经济状况并不太好的毛某表示,自己受罚将直接影响家人的生活。他反复表示后悔,以后再也不会喝酒开车了。
  记者:对当晚醉驾的事情还有印象吗?
  毛某:有印象,当时头脑还比较清醒。五一过节,家里人一起出去吃了个饭,因为高兴就喝了差不多半斤白酒。喝了酒以后妻子劝我先不要开车了,我就休息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等感觉酒醒得差不多了,这才开着三轮车带着妻子和女儿回家,没想到被警察查到了。
  记者:知道从5月1日开始,醉驾将入刑吗?
  毛某:之前不知道,直到开车被警察查到后才知道现在对醉驾查得这么严了。当时自己也意识到喝了酒以后不能开车,但是觉得意识还比较清醒,开车应该问题不大,不会被警察查到,还是存在侥幸心理。
  记者:当时车上有你们一家三口,有没有想过醉驾的后果?
  毛某:其实我自己之前一直觉得只要不撞车、不出事,喝点酒开车应该不是什么大罪,不像那些杀人、放火的事情那么严重,也没想到现在醉酒驾驶也要判刑了。现在自己也很后悔,以前也从电视上看到过醉酒驾驶造成事故的严重后果,但是没有太重视。现在想想,当时车上带着妻子和女儿,万一出了事,一家子伤着谁都不好,以后不会再喝酒开车了。
  记者:你的家庭状况怎样?
  毛某:家庭状况不太好,我文化程度不高,平时主要就是打零工赚点钱,一个月也就是一千多块钱,妻子拿着一千二百块钱左右的退休金,女儿27岁了,还没有稳定的工作。现在自己要拘役一段时间的话,家里的经济状况肯定也会受到影响。
  记者:对你进行为期几个月的拘役,觉得处罚重吗?
  毛某:没办法,法律这么规定的,就只能老老实实服从处罚,现在成了反面典型,后悔莫及啊。今后只能好好表现,争取能宽大处理,自己对法律的规定没有什么意见。
  记者:有没有想对广大司机们说的话?
  毛某:就是想告诉别人,喝了酒千万不要开车。像我这样,没出事故前总是觉得喝酒开车不要紧,等到出了事故再后悔就晚了。现在被警察查住还算是好事,毕竟没有出事故。这个事情给了自己很大的教训,希望别人以后也不要喝酒开车。
  潍坊交警支队法制科副科长孙锡山告诉记者,目前,毛某已经被刑事拘留,下一步可以根据他的表现,决定是否变更强制措施。提起公诉后,毛某将会被依法判处拘役6个月以下,并处罚金1000元以上。目前来看毛某认罪态度较好,不排除减刑的可能。
  案情回顾
  55岁的三轮车司机毛某因醉酒驾车,于5月1日被潍坊交警支队查获(本报4日A7版报道)。经鉴定,毛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13毫克,他也因此成为实施醉驾入刑后,潍坊因醉酒驾车受到刑事处罚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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