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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签订虚假合同骗得现金19万 临沂一案犯被判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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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1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商报临沂消息(通讯员 赵健 王增才 记者 陈伟斌)因走捷径讨要债务被抓后,主动交代出自己还曾与3个包工头签订了虚假的墙体粉刷合同,骗得现金共计19万元。近日,经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诈骗罪、非法拘禁罪两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今年32岁的韩某是兰山区银雀山街道办事处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工作人员。2010年6月10日晚8时许,韩某与邱某、许某等4人(均在逃)结伙,驾车窜至与自己有10万元债务纠纷的王某住处,强行将其带至苍山县一宾馆内拘禁。期间,韩某等人采取殴打、威胁等手段逼迫王某还款,王某无奈之下,让朋友张某往自己指定的银行卡内存了5万元钱。次日上午11时许,韩某来银行取走这5万元钱,与邱某等4人离开拘禁王某的现场,被捆绑的王某于当日下午3时许才被苍山县警方解救。至此,王某被韩某等5人非法拘禁长达19个小时。
  同年7月20日上午,藏匿在兰山区一居民房内的韩某被兰山区警方抓获。经讯问,韩某如实供述了伙同他人非法拘禁王某的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他在2010年2月至4月间,利用工作之便,私刻本单位印章,与包工头李某、徐某等3人分别签订了辖区内某小区墙体粉刷的虚假合同,骗取施工保证金共计19万元。次日,韩某被兰山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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