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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车辆年审先处理罚单 携罚款单及复印件方能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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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0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民携罚款单及
  复印件方能审车
  记者昨天从济南市交警部门获悉,从现在起,机动车在参加年审前,必须先到银行缴纳罚款,然后携带交款后的罚款单及其复印件才能审车。
  昨天,济南车管小静的微博称:检测线审车的最新通知有啦,年审的车辆要先处理违章并且到银行缴纳罚款,然后携带交款后的罚款单及其复印件才能审车。请互相转告。
  以前车辆年审时,交警部门并不对车主何时缴纳罚款进行限制,因此有很多车主对自己的违规行为以及应缴罚款不闻不问,更有车主甚至到年审时还不知道自己有扣分记录及罚款单未处理。济南市车管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为了预防该类现象发生,济南交警出台新规,为了让车主对自己的驾照及车辆违规扣分、罚款等及时了解并接受处理,从即日起,车主们到车管所参加车辆年审时,必须先到银行缴纳罚款,并携带交款的罚款单及其复印件才能参加审车。
  同时,济南交警提醒市民希望车主们提前处理好自己的违章行为,缴纳罚款。别等到年审时扎堆交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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