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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枣庄交警回应“钓鱼执法”:是移动抓拍而不是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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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1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齐鲁网10月21日讯 (记者 张国军)本网10月14日的一个新闻报道《枣庄:交警抓拍超速躲猫猫 网友怀疑钓鱼执法》,很多网友就此展开了交警执法的大讨论,对于枣庄交警迟迟未见回应,今天记者再次联系了枣庄交警支队山亭大队。
  枣庄支队称:支队只是业务指导   不好命令山亭回应
  记者联系了枣庄交警支队,其工作人员也很奇怪山亭大队那边为何迟迟没有回应,并对记者解释称,交警支队只是对山亭大队进行业务指导,不好去命令其进行回应,那边归山亭公安分局管。记者拨通了山亭公安分局局长办公室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此事,等调查一下再回复。不过记者等了近一天也没有接到任何回复。
  记者再次联系枣庄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这次干脆给了记者山亭大队大队长的电话,让记者自己问个明白。
  山亭交警大队称:不存在偷拍   一切都是按公安部的要求做到
  记者拨通了山亭交警大队大队长的电话,这位高队长对记者说,10月14日就已经派人对此事回应了。记者很纳闷山亭交警大队究竟向谁回应的。
  该队长对于钓鱼执法和躲猫猫抓拍超速一事,对记者解释称:我们是正常执法,抓拍有固定抓拍和移动抓拍,山亭交警此次属于移动抓拍,不是偷拍。按照公安部的要求,交警对于交通违规有现场处罚和非现场处罚,并且公安部要求非现场处罚要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这次山亭大队就是在执行非现场处罚,进行超速移动抓拍。
  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抓拍   以警醒过往司机
  记者询问该大队长,山亭交警为何选择在省道343山亭徐庄路段进行抓拍,高队长解释称,省道343枣庄山亭徐庄路段属于事故多发路段,有很多的司机在此路段进行超速、超载。山亭交警就是针对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抓拍,以警醒过往司机遵守交通规则。
  警车不是躲藏抓拍   是为了不占行车道
  对于网友质疑的警车躲藏在隐蔽处执法,该队长称,警车不可能停放在大路的左、右车道上,那样会占到行车道,影响交通,更会带来交通安全隐患。所以警车只能停放在道路的旁边,不存在躲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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