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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济南万达广场物业费太贵业主抗议 谈崩后要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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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5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业主们聚集在万达广场售楼处外,等待物业方面给个说法。 宋立山 摄
  本报11月4日讯(记者 董从哲 见习记者 宋立山) 我们是有合同的,按合同办事。本报11月1日C03版以《见过贵的,没见过这么贵的》为题,报道了济南魏家庄万达广场写字楼每月每平米14.5元的物业费,业主认为过高难以接受一事。双方约定4日上午继续商谈。没有想到仅仅数分钟,双方的谈判即告破裂。
  上午9时许,事先约定好的几十名业主纷纷赶到经四路万达广场售楼处。业主们显得很团结,每个人有具体分工,有人带来专门制作的退房标语,有人提供抗议的横幅,代理律师也将相关法律文书和委托书准备齐全。我们这次一定要齐心协力,维权到底。业主刘先生说。
  谈判并不顺利。物业方面有两位代表参加,业主代表有十几名。还未开始谈判,物业一方一再核查业主代表的身份。一位物业方面的负责人在将各位业主的身份一一记录下来之后,又出去核对身份,时间过了20多分钟,仍不见该负责人的踪影。对此,一些业主指责:明显是在拖延时间。
  在此期间,代理律师李荣凯和业主们向另一位物业代表发出一系列质疑。房子在交付的时候有没有出具相关的证明?李荣凯说,依照法律规定,在房产交付时,交付方要向业主出具包含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报告及备案证明等在内的7种证明材料。对此,物业代表承认确实至今没有出示。
  开发商和物业是一家吗?李荣凯质疑。物业代表解释,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当然不是一家,各自都是独立运营的。李荣凯则回应,既然不是一家,那么业主与开发商订立的合同,跟业主与物业公司订立的合同,就应该是两份独立的合同,为什么会搅和在一起?为什么不接受14.5元的物业费就没法拿到钥匙?
  大约10点20分,两位物业代表和十几位业主代表终于再次坐回谈判桌前。代理律师和业主代表要求,不要兜任何圈子,直接给个痛快话,14.5元的物业费有没有下降的余地?行,还是不行?
  物业代表则表示,我们有合同,按照合同办事。真正谈判前后不到5分钟,这次谈判正式宣告失败。
  随后,业主们纷纷要求退房,以示抗议。一些业主把事先准备好的退房小标语贴在谈判会场和售楼处玻璃窗上,甚至还有人直接贴到了售楼处前台,另一些业主则在售楼处外打起了七八米长的抗议横幅。
  业主们表示,他们为此还会继续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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