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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济南市人社局: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不应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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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1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民鞠先生日前向党报热线反映,他女儿是原济南灯泡厂的职工,今年1月到厂里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时交了2000元钱,可是至今还没办下来。党报热线记者了解到,特殊工种退休审批不收取任何费用,原济南灯泡厂工作人员陆先生称企业已破产,收取的2000元为办公经费;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不收任何费用,企业收取费用属自主行为。
  市民反映: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要交2000元
  鞠先生说,他的女儿今年46岁,一直在原济南灯泡厂从事日光灯排气工作,被国家认定为特殊工种。鞠女士已年满45岁,而且从事特殊工种时间已满10年,鞠先生认为已符合国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政策。
  鞠先生介绍说,年初他的女儿向厂里申请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的手续,厂里要求收2000元费用,可是钱交上以后到现在也没办下来。灯泡厂前些天跟我说是人社局3年之内不给办理。
  原济南灯泡厂:收取的2000元是办公经费
  根据鞠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致电原济南灯泡厂,一名姓陆的工作人员介绍,企业已经破产几年,他只是一名留守人员。陆先生表示企业已经破产,向提出申请的职工收取的2000元是办公经费。审批不需要任何费用,可是企业破产了,没有经费来源,收这笔钱是为了给职工办事,‘取之于民,用之用民’,这些情况职工都知道。
  陆先生表示,关于职工申请特殊工种退休的程序,企业先审,只有符合条件了才能往上报。由于特定历史原因,加上企业自身的原因,有部分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并没有在档案上体现出来。企业破产了,情况复杂,不好处理,对于这方面的申请我们只能尽量向人社局争取,办不下来话也只能向职工解释。
  市人社局:审批不收任何费用
  记者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到,截至目前,今年市人社局共进行了两次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复审,通报中符合条件人员及不符合人员的名单中都没有鞠先生女儿的名字。申报单位并没有将申请人的情况提交局里审批。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局里接到申报单位提交的特殊工种退休申请后会进行复审,符合的和不符合的都会公示出来。该负责人还表示,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进行审批并不需要交任何费用,这跟企业是否破产没有关系,不需要交钱。(见习记者 张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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