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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答复] 东平生活网关于法院违规收传票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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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35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2-24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平生活网关于法院违规收传票费说明:此问题是真实存的,自从帖子发过后 法院某厅长找到了本网站负责人工作单位的领导要求删除本帖子,在此东平生活网郑重说明:本件事系个人问题与单位无关,并且坚持无回复说明不删除这两个帖子,因此事件给东平生活网负责人所在单位造成影响的,本网站会通过上级媒体及中国站长联盟给予曝光处理!
2011年12月24日东平生活网 负责人:张源 联系电话:0538-606 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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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威望 +3 金币 +3 收起 理由
小破孩 + 1 + 1 悲催的!
长风 + 2 + 2 勇气可嘉!真心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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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54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12-24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2385648672364732350_1:}法院单位领导心虚了吧,还找人删帖子,支持当事人,如果出现任何问题有法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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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63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2-24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曝光,要违规单位提出解决之道,在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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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12-24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们绝不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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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12-24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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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12-24 19:27
邮寄费本来就不应该收,既然收。多收点,有何不可。人家是执法队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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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12-30 11:24
东平县人民法院:
    首先,对此事给张源同志及其工作单位带来的不便和影响表示歉意。此案未实际支出的邮资费,我院已联系有关方向原告予以返还。在此事中,表明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疏忽和管理不到位的地方,今后我们将在工作中抓好每一个细小环节,从各方面做好工作。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对大家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地听取和对待,以提高我们的执法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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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351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0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游客 221.1.177.x 发表于 2011-12-30 11:24
东平县人民法院:
    首先,对此事给张源同志及其工作单位带来的不便和影响表示歉意。此案未实际支出的邮 ...
再次感谢楼主及各位网友的支持,今天通过县网警大队证实因东平县人民法院之前注册的账号密码忘记,所以不能以东平县人民法院登陆回复,但是回复者确实是东平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本人对回复满意,并当面接受了100元的退款!!
东平生活网负责人:张源 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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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3-8 11:17
现在还在继续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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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3-9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破孩 发表于 2011-12-24 16:44
老百姓们绝不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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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2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3-9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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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2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3-1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道歉似乎来的晚了一些!就好像2002年的那场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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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77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3-11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7445228473960198232%20style=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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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77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3-11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16984349925490629196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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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3-23 01:02

uyLjtXIWkfeD

[quote]娓稿? 27.200.50.x 鍙戣〃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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