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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山东为高校体育课上“金箍” 不合格不得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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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济南1月12日讯(记者 杨凡 实习生 朱士娟)针对近年大学生体质下降状况,12日,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加强高校体育课程建设的意见,加强我省高等学校体育课程建设。本科高校体育必修课不少于144学时,体育必修课不合格者不得评优、毕业。
  据了解,第六次学生体质监测数据显示,我省大学生体质发展不平衡,近视率居高不下,超重和肥胖检出率不断增长,耐力、速度、力量等身体素质指标不断下滑的趋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
  意见要求,高校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必修课程,其中,本科学校(含独立学院)总课时不少于144个学时、专科学校不少于108个学时。要为高年级学生(含研究生)开设不同类型的体育选修课,将体育选修课覆盖学生全部修业年限,以满足学生体育学习与锻炼需求,保障学生接受体育教育的权利。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或挤占体育课时。根据体育课程的运动性特点,考虑体育运动安全要求,体育课教学班额应在30人左右。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可以将每周两学时的体育课(每节课50分钟),安排在不同的时间段。
  另外,高等学校须将体育课程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纳入学生学籍管理、综合测评、评优评先和研究生推免等评价内容之中。其中,学生体育必修课程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推免研究生,不得享受奖学金,不得毕业。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81695000,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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