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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烟台:持C1证开大货玩“金蝉脱壳” 驾驶员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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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1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接连两次在外省被交警处罚,但烟台籍驾驶员姜某屡教不改,19日继续持C1驾驶证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市区只楚路上驾驶时被市交警二大队民警查获,最终被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
  19日7时50分左右,二大队民警在只楚路只楚集团门前处查车,当检查到一辆悬挂鲁FG73**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时,驾驶员慌忙从驾驶室里跳下车,二话不说,拿着一打钱就往民警手里塞,嘴里还不停地解释:天怪冷的,兄弟们都辛苦了,行个方便!民警严令他立即把钱收回、提供驾驶证件。不得已,驾驶员只好把驾驶证交给民警。
  民警接过来一看,这根本不是该驾驶员的证件,而是坐在大货车副驾驶座上的人的证件。就在民警质疑驾驶员为什么不提供自己的证件时,副驾驶座上的人从车上跳了下来,忙着和民警理论。待民警再回头寻找驾驶员时,发现驾驶员早已跳上货车,将车开走了。
  于是,民警立即盘问该车的副驾驶员,副驾驶员无奈,只好承认这辆车拉的货物是附近一家物流公司的,公司着急要货,估计驾驶员已经驾车赶往物流公司了。随后,民警立即赶到这家物流公司,找到了货车驾驶员。见民警已经找上门来,驾驶员只好硬着头皮拿出驾驶证。民警打开一看,大吃一惊,原来这哥们持有的驾驶证件是C1,根本不能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属于准驾不符,按规定要记12分、罚款2000元。
  于是,民警立即将驾驶员和车辆带到队上做进一步核实。经查询,驾驶员姜某在2011年11月2日和11月3日连续两次分别在江苏省的烟沪公路和京沪高速上因实施准驾不符违法行为被当地交警部门查处,每次其驾驶证均被记满12分。
  最终,姜某因实施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交警部门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81695000,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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