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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威海农村贫困寄宿生补助提高250元 补助比例扩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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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7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提高,小学每生每年由原来的750元提高至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提高到1250元。

  昨日,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为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力度,从2012年起,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由小学每生每年750元提高到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提高到1250元。据悉,补助比例由8%扩大到在校寄宿生的10%,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按比例承担。

  据介绍,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帮助贫困寄宿生改善生活,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为确保补助资金规范管理和公平发放,全市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将进一步落实享受补助资金的学生名单公示制度,确保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为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学习、生活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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