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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济南:马路摊位明码标价 收钱有理占道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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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19日17:00凤凰山路,两名身着制服者开着车向路西侧的菜摊、水果摊摊主收取费用。 记者谢永亮 摄

  近期,有市民反映,有的部门对占道经营的摊贩收取卫生费、垃圾清运费等名目众多的费用,每天2元至5元,每月50元至百元,但是收费部门开出的收费票据五花八门,有的只有用手写的收据,没有正式发票,连个单位公章也没有;有的每天则收5元,“包月”收100元。摊贩交上费用后,自认为在马路摆摊“合法”了。

  地点1

  天桥区凤凰山路

  【摊贩占道】

  想在路边摆摊一天5元包月100

  每天交5元卫生费摊位伸到路上

  4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凤凰山路上,在凤凰山路和标山南路路口向北直到国棉一厂门口,这一路段东西两侧遍布着约40个摊位,其中多为菜摊,不少摊主把摊子摆上凤凰山路。6日中午,天气渐渐热起来,一些摊主撑起遮阳棚,使这条双向四车道的路段更显拥挤。

  “一天得交5块钱。”女摊主张某告诉记者,在这一路段摆摊,不用缴纳摊位费,但每天需缴纳5元钱的卫生费。记者以国棉一厂门口为起点,沿凤凰山路向南连续采访4名菜摊摊主,他们都印证了张某的说法。

  一摊主向记者出示了卫生费的收费票据,该票据上印有“山东省非税收入定额票据收据联”字样,面值为5元。票据正面的收款人一栏后,盖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街道办事处环卫站财务专用章”。

  【收费方式】

  按天收5元包月收100元

  多名摊主告诉记者,在这条街摆摊,缴纳卫生费的方式分为“包月”和“日付”两种,“要么每天交5元,要么每月交100元”。因“包月”较便宜,摊主邢某选择按月缴纳卫生费。

  “这些都是缴费的票据。”4月6日中午,邢某向记者展示了7张面额为10元的票据,这些票据正面也盖有“济南市天桥区北园街道办事处环卫站财务专用章”。和面值5元的收费票据不同的是,这种10元面值的票据正面,日期一栏被填上,时间是2012年3月8日。“这个票据要留着,下回交钱的时候他们还要查。”邢某告诉记者,工作人员3月8日来收的月费,下月再来收钱时还要检查上月的缴费情况,这些填着日期的票据,就是他上个月已经交过钱的证据。有了这些票据,他就不用再每天缴纳卫生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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