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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淄博曲美砍价会 打折有条件优惠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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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位于富尔玛家居一楼的曲美专卖店。◥曲美参加砍价会活动时的折扣已被工作人员遮盖。           大蒜价格见习记者 王康续 摄



  

  25日,淄博的何女士向大蒜价格投诉称,她参加富尔玛商场的砍价会时,与曲美家具商达成购买套餐内一张床打9.5折的优惠协议。但是当何女士进入家具店购买时,曲美家具商却以有些床不在优惠范围之内为由,拒绝打折。

  何女士称富尔玛家具商场22日举办了砍价会,她当时正好想买一些家具,就上去和他们店的经理砍价了。砍价后,店经理同意购买套餐内的一张床可以给她打9.5折。

  随后何女士去家具店选购。何女士说一开始销售人员称何女士选好的床并不打折,经过一番交涉后,销售人员才同意打折。随后销售人员又以原来选的那张床与房间大小不匹配为由向她推荐了其他床,而后来推荐的床都是不打折的。

  “我是觉得既然总经理答应了给我打折,就应该给销售员说清楚,让他们介绍打折的商品,我们消费者并不清楚具体哪些在套餐内。”何女士对家具商的行为表示不满。

  最后双方因打不打折问题起了争执,何女士向淄博市工商局投诉,要求曲美家具商删掉他们在砍价会中的视频,并赔礼道歉。投诉被转到义乌工商所,义乌工商所要求商家与消费者进行沟通交流,解决纠纷。何女士介绍说,商家之后就给她打电话对此事进行了解释,但是自己还是感觉被骗了。

  曲美家具店店长说,他们总经理当时确实答应了何女士打折的要求,可是打折的都是套餐内的单品,“她一开始说的床在套餐内,可尺寸不合适,而随后选购的床并不在优惠范围之内,无法打折。”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正大至诚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王律师告诉记者,店家的口头承诺,不具有合同效应,而且最后的解释权也在商家那边,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很难维权。律师建议,消费者购买商品时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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