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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东营一男子怀疑妻子有婚外情 鉴定后知儿子非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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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平生活网(记者 王超 通讯员 许霞) 宫某与妻子李某婚后育有一子,因宫某怀疑妻子李某有婚外情,带儿子去做亲子鉴定后,结果显示小孩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审理时,李某拒绝做亲子鉴定。近日,东营区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宫某与李某离婚,小孩由李某抚养,另由李某赔偿宫某经济损失8800元。

  宫某与李某于2008年结婚,2009年2月生一男孩,婚后两人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宫某眼瞅着儿子越来越不像自己,又加上其它一些事情,宫某怀疑妻子有婚外情。今年2月,宫某带着孩子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证明小孩与宫某之间不存在亲子血缘关系。宫某遂起诉至法院,以李某有婚外情,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要求离婚,并索要相关损失。李某对宫某的诉请提出异议,且拒绝重新做亲子鉴定,也未提交相反的证据材料。

  东营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宫某提供的亲子鉴定结论证明了其与孩子之间不存在亲子血缘关系,而李某又没有提供相反证据证明,且拒绝配合做亲子鉴定,就此推定孩子不是宫某的。孩子与宫某毫无亲生血缘关系,导致双方的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对宫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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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的《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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