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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济南: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不得小于64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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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1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10日从济南市规划局集中面复会上获悉,济南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不得小于648平方米。为保证项目按规划建设,市规划部门在项目建成后还将对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位置、规模进行核实。规划核实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2008年之后审批的建设项目,如果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将无法办理房产证。

  10日,市规划局举行集中面复会,集中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针对“社区办公用房”提出了相关的建议、提案。大家反映,济南市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在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问题,除旧城部分社区没有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之外,新建小区中也存在着开发商未按规划建设或建成后挪为它用的现象。

  市规划局市政规划处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规划部门审批时的依据是《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按照要求,包括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治安联防站、文化活动中心(站)、居民运动场馆、居民健身设施等在内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合计不应小于648平方米。(记者 喻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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