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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济南一男子缓刑期间醉驾 缓刑撤销收监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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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6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记者获悉,济南市济阳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危险驾驶案,一男子在醉酒的情况下仍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由于该男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应撤销缓刑,与原判刑罚并罚。结果该男子以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同时撤销缓刑,决定执行拘役一个月,同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通讯员 卢曦 记者 李世武

  据了解,家住济阳县城正安路某小区的陈某,2010年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起诉至济阳县法院,鉴于陈某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2012年1月,尚在缓刑期间的陈某与几个朋友在某酒店喝完酒后,醉眼朦胧的陈某因为侥幸心理执意开车送朋友们去车站。当车辆行驶至新华书店附近时,被正在执勤的交警队大队民警查获。

  此时,陈某依然以为自己至多会因为危险驾驶被判处拘役几个月,没有想到自己会因此而被撤销缓刑,面临二年的牢狱生涯。听到判决结果的陈某一下子瘫坐在了被告椅上,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为自己的侥幸心理,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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