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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求助] 关于稻屯违法选举处理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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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5-23 18:24 |阅读模式
领导:
  我们是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镇稻屯村村民。关于东平镇党委一手操作的去年村委换届选举违法的问题,我们从2011年6月20开始,就向东平县,泰安市、山东省、国家**总局、国家民政部反映、上级各级组织都把意见返回到东平县,东平县每次都推到东平镇党委落实解决。每月的10号、25号县长接待日,我们都一次不落的去反映,并且不断的找县**局、县人大、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一年的时间,我们跑了多少部门,见了多少领导,我们费尽了多少周拆,东平镇以仲光亮为书记的党委,不得不承认党委一把手操作的村委换届选举是违法的,答应解散村委。而在时间上一拖再拖;在措施上一骗在骗;在如何让解决上,用尽了各种拳术。在各级领导的催促下,在村民的压力下,以仲光亮为书记的党委,在今年的五月十六日上午,派员到我村草草宣布:村委选举违法不予承认,设立七人的工作委员会。
  
    工作委员会的七名成员组成,是我村原有的三名党的领导小组成员,加上现在下派的党支部书记共四人,再加上原违法选举的张洪涛为主任的三名村委成员,组成了七人的工作委员会,而张洪涛又任工作委员会主任,主持“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行使农村行政事务和经济收支的权力,替代了村委会。
   
   “工作委员会”还是原来的那伙人,只不过换了一下名称,就连几岁的小孩,痴呆傻子都能看出来的漫天过海的小小伎俩,就算推翻违法选举的村委会吗?就真是解决问题吗? 以仲光亮为首的东平镇党委,在这近一年的时间里,采取偷梁换柱,换汤不换药的损招,其欺骗性更大,违法更严重。东平镇党委按照党章的规定,对于下级党的组织有任免权,也可以下派工作委员会或其它组织,他没有权利在我村利用我村人员设立各种各目的组织,“工作委员会”成员有党员、有非党,这叫什么,组织,不伦不类,并且取而代之村委会行使权利,它是非法组织。

我们的要求是:
一、必须马上解散这种偷梁换柱,换汤不换药、替代村委会的非法组织。
二、实实在在地给我们解决所反映的问题。
三、合理合法地选出群众的自治组织。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镇稻屯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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