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7238|回复: 0

[泰安之声] 我市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联动机制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6-28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泰安市将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联动合作机制,提高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能力,接到当地气象台站发布的台风、暴雨、暴雪等14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将在15分钟内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预警区域内的市民。

  近年来,泰安市的干旱、暴雨、大风、雷电等极端天气呈突发、高发、频发态势,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影响。建立健全顺畅、高效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联动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本着及时预警、快速传播的原则,对于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14类灾害性天气,泰安市将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更新及解除,并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政府指定网站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告知预警区域内的市民,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福祉保驾护航。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一般由名称、图标和标准组成。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同时以中英文标识。当以上灾害性天气发生后,气象台站将及时发布、更新或者解除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标明发布台站的名称和发布时间,并指明气象灾害预警或者解除预警的区域。同时出现或者预报可能出现多种气象灾害时,气象台站可以按照相对应的标准同时发布多种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广播电台、电视台、政府指定网站等媒体在接到本级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蓝色、黄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将在30分钟内向社会公众播发;接到橙色、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将在15分钟内向社会公众播发。其中,接到台风、暴雨、暴雪、大风、沙尘暴、雷电、冰雹等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将立即直播或者插播。电信运营商接到当地气象台站发布的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将在15分钟内向预警区域内的手机用户传播。其中,接到台风、暴雨、暴雪、大风、沙尘暴、雷电、冰雹等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将立即向预警区域内的手机用户传播。
赞赏是对作者鼓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fastpost

关于我们|业务合作|删帖与申诉|手机版|帮助中心|联系我们|简洁浏览|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东平生活网   联系电话:0538-2820087  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66684567@qq.com 举报电话:0538-2820085

泰安大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 东平生活网|泰安房产网|东平房产网|东平人才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00499 |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02号

Copyright © 2009 - 2022 www.dongpingren.com All Right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鲁ICP备12026140号-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