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711|回复: 0

[山东之声] 淄博市民买房交定金无法过户 原是房子已被房主抵押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7-5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平生活网(见习记者 罗静) 4日,大蒜价格接到周村区聂女士热线电话称,她通过中介购买的房子交了定金却无法过户,原来是房主高先生已经将房子抵押了出去。

  聂女士说,她通过周村区瑞晟房地产评估公司相中了在周村区阳光花园的一套房子,房款为26万元,但她事先不知道,该房房主已经将房子抵押给了阳光花园售楼处,贷了20万元。

  5月19日交定金时,因原房主高先生有事,中介公司的业务员吕女士就代其签了定金合同,并代收了3万8千元的定金。

  合同上约定5月30日前聂女士须交齐房子全款,而高先生要在这天将房子过户给聂女士。否则,高先生要付给聂女士违约金7万元。

  “5月24、25日左右,原房主就给我打电话问钱凑好了没,他想早点过户。”聂女士说,“一直到5月31日的时候,我才知道房子无法过户。”

  5月31日,聂女士与高先生协商过户和退定金的事。因超出约定的日子未过户,除了退定金高先生还须支付给聂女士违约金4万5千元。

  令聂女士想不到的是,过了十天,房主高先生仍未将钱筹来。后来,双方又约定在中介公司协商。“当时他就说没钱,也不给过户。我就想让他以车作抵押,后来不知道谁把房主车放气了。

  高先生的车被放气后,拨打了110。在派出所内,中介公司建议以前的合同都作废,双方将4万5千元作为欠款,由高先生支付给聂女士一方,并退还定金。

  打了欠条后,聂女士给高先生拨打了上百个电话,要求还款。一开始高先生还接电话,后来直接不接电话了。聂女士找中介,中介一方则称“以前的合同作废了,现在的欠款只是聂女士和高先生之间的事,跟中介没关系了”。

  据中介公司业务员吕女士说,他们不是不管,而是房东不接电话,他们也没办法。山东中齐律师事务所郭强律师建议聂女士向法院起诉房主高先生,要求其返还欠款。
       
 
赞赏是对作者鼓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fastpost

关于我们|业务合作|删帖与申诉|手机版|帮助中心|联系我们|简洁浏览|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东平生活网   联系电话:0538-2820087  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66684567@qq.com 举报电话:0538-2820085

泰安大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 东平生活网|泰安房产网|东平房产网|东平人才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00499 |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02号

Copyright © 2009 - 2022 www.dongpingren.com All Right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鲁ICP备12026140号-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