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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滨州:打了摆摊小贩 城管赔偿两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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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4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被打者王某躺在城管执法车前。  大蒜价格记者 王忠才 摄


  大蒜价格记者 王忠才

  读者报料:3日上午,在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路渤海十路路口,城管与一摆摊男子发生了争执,在争执过程中,一名城管人员打了摆摊男子。这一举动引起了周围市民不满,经警方协调,城管和小贩达成谅解协议。

  □记者调查

  3日上午10时,记者赶到现场时,一名身穿红色衣服的男子正躺在城管执法车前面,不让车辆离开。该男子用手捂着左眼附近,一边吆喝着疼一边说被城管打了。“太让人气愤了,拿东西不成还打人。”有围观市民说。

  “当时我正在家中,听到楼下面有人在吵架,透过窗户就看到有几名城管人员与红衣男子正在拉扯。拉扯中,有名城管人员打了红衣男子。”家住附近的一市民告诉记者。“拿起东西就走,连个书面材料也不写,后来问他们,才写材料。”在场围观的张先生说。

  “城管说不让我在这儿摆摊了,可是别人也在摆啊?就在我开始装车时,他们上来两个人拿起我装起来的核桃和大枣就往他们车上装。”被打者王某说,“我想要拿回我的东西,他们不给,一个城管人员打了我,冲着我左眼附近打了两下。周围的人不愿意了,都喊‘城管打人了',那个打我的人就跑了。”

  后来有市民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民警赶到现场后,将当事人和证人传唤至派出所了解情况。后来滨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监察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出面,经当事人王某同意,由派出所进行了调解,并且达成了协议:由城管局监察支队负责王某的治疗费用以及其他损失;城管局监察支队负责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并将情况向王某说明。3日下午,滨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监察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就王某被打一事向王某赔礼道歉,并给予一次性赔偿2000元。

  3日18时,记者再次联系被打者王某时,王某告诉记者,他在调解后打了两瓶点滴,然后回到家中休息,“左眼附近已经肿起,现在还很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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