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3348|回复: 0

[社会广角] 男子因泼硫酸报复前女友被判4年半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12-22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不满女友提出分手,一男子将一瓶浓硫酸泼向女友面部。近日,这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人身伤害案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因犯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被告人吴斌是江苏常州人,23岁,大专文化。他和在南通职业大学就读的大三女生何某曾经是恋人关系,但交往数月后,何某认为两人性格不合适主动提出分手。
见无法挽回女友的心,吴斌产生了泼硫酸报复何某的念头。今年5月24日下午2时许,他经人介绍,获得500ml左右的浓硫酸一瓶。当晚8时许,他赶到学校寻找何某。当在宿舍楼下遇到何某时,两人发生争吵,吴斌于是将硫酸泼向何某,导致何某的面部、双手、大腿等处大面积烧伤。之后,吴斌逃离现场,乘出租车前往常州。
在出租车上,他向出租车驾驶员讲述了自己用硫酸泼女友的经过,并称准备到常州公安机关自首。后吴斌被警方抓获。经鉴定,何某的人身损伤程度为重伤,伤残等级为八级。
在法院审理期间,吴斌与被害人何某就经济损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并已支付部分赔偿款。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斌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他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应当视为自动投案,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赞赏是对作者鼓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fastpost

关于我们|业务合作|删帖与申诉|手机版|帮助中心|联系我们|简洁浏览|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东平生活网   联系电话:0538-2820087  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66684567@qq.com 举报电话:0538-2820085

泰安大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 东平生活网|泰安房产网|东平房产网|东平人才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00499 |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02号

Copyright © 2009 - 2022 www.dongpingren.com All Right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鲁ICP备12026140号-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