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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之声] 东平违章查询道路交通运输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知识问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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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5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答:货运车辆只要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就属于超限超载货运车辆:(1)按照《道路车辆外廊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凡在公路上行驶的载货类汽车,车货总质量超过国家规定的二轴货车20吨、三轴货车30吨、四轴货车40吨、五轴货车50吨和六轴及六轴以上货车55吨的车辆超限认定标准;(2)车辆载物超过交通标志标明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车货总高度4米以上;车货总长18米以上;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3)车辆装载质量超过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核定载质量;(4)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车辆超限超载的危害是什么?
答:一是诱发了大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据统计,70%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二是严重损坏了公路基础设施。超限超载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承受荷载,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正常使用年限大大缩短,造成大量资金浪费。三是导致了道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以竞相压价承揽货源,以超限超载来获取利润,形成了“压价--超限超载--运力过剩--再超限超载”的恶性循环,正常使用年限在10年左右的货运车辆2~3年后即报废。四是造成严重环境污染。超限超载车辆的发动机在超负荷下工作,所以排除的浓烟和噪声是正常情况的几倍,另外超限超载车辆已造成漏撒和扬尘,对环境的污染非常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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