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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要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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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8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要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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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8-8 08:11
做个补充,不知道以后出生的孩子还有没有地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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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8-8 08:17
户口,通常称之为户籍,《辞海》(1989年版)中对户口一词的解释是:“住户和口的总称,户有户主,户内每一成员(即人)称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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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8-8 08:17
 根据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身份证姓名只能是其户口“姓名”内容,不能制作“曾用名”等其他名称,因此请同学们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一定要仔细检查;

  制作身份证,是以本人户口为依据,因此户口迁移证所填内容一定要与本人学籍资料所填内容相同,以免对您在校的学习,生活带来不便;

  学生在校期间无特殊情况,其姓名、年龄等户籍内容一般不予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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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8-8 08:18
户口是个法律概念,在我国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在《辞海》(1989年版)中对户的含义有六种解释,其中有两种是对我们现在常说的户口管理中的户的概念的概括和抽象。在我国当前的户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户的,即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而把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的,即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家庭户是户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

  户口也是个法律概念,户与口联用,始于汉代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后沿用至今。户是由人组成的社会团体,户内必需有人才能称为户,人是户的生命实体,而人又是以口为计量单位的。我们平时所说的户口,既包括家庭户的户口,也包括集体户的户口。但是,户口登记必须有具体的地址,只有人与地址相结合,经过户口登记机关的登记,才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户。

  户籍是指“登记居民住户的册籍”《辞海》(1989年版),所谓册籍,通俗的叫法就是“户口登记簿”,或者“户口本”。从古到今,我国的户籍都是由政府部门设计制订的,因此,户籍也是个法定名称。户籍是居民户口的法律赁证,没有履行户口登记的,就不能认定为有户口。1958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由上所述可见,户口与户籍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人们常常把户口与户籍当作同等意义的词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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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8-9 16:17
好啊,好给分点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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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8-9 16:20
农业户口好啊还有地种,有钱补偿,没限制好啊,再分偶些地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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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8-9 20:57
计划生育也一样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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