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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关注] 东平县新生儿上户口要求父母必须有一个到场,有这种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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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9-15 16:50 |阅读模式
咨询一下新生儿上户口户籍室(戴庙乡派出所户籍室)要求父母必须有一个到场,有这种规定吗?材料都寄回去了,不给上,我们在上海回去不方便,准备让爷爷奶奶帮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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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7-9-15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朋友你好,根据《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文件第十四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父母或者监护人(特殊情况可父(或母))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申报。
经向县公安局户籍科咨询:如父母是户主,不便到场要有委托书,由他人代为办理,如爷爷奶奶是户主,也可准备好相关材料,由爷爷奶奶进行申报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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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9-15 22:24
感谢解答,还有一点:有小孩出生证明了,户籍室怎么还让提供住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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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7-9-16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朋友你好,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应该核对证件和信息的真实性,省外出生的,出生证明信息无法在省内进行核查。落户时派出所需向同级卫生部门发函进行核查,如父母提供相关住院记录,则可尽快完成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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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7-9-16 22:15
拿父母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户口本,好像一共5个证件,你可以打电话,给上户口的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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