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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广角] 17岁男孩无证驾挖掘机碾死人 串通车主报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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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12-31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交通肇事后居然报假案,嫁祸他人。昨日,郧西县交警大队通报了近日破获的一起重大交通肇事案。
25日17时40分,郧西县交警大队接警称:在郧西城关郧羊路天河坪村六组路段,一辆车号尾数为“167”拉树的蓝色货车,撞伤一骑自行车的人后逃逸。民警随即赶到现场。
在现场,路边停着一台挖掘机,一辆自行车倒在地上,没有发现肇事货车和伤者。挖掘机车主王自宝称,当晚,他驾驶挖掘机看到货车撞了人后逃离,随即报警。伤者已送到县人民医院。
民警调取监控发现,当晚,确有一辆车号为鄂C45167蓝色货车拉树进城。23时,民警找到该货车,但很快排除了其肇事的可能。
26日凌晨2时,伤者陈新江经抢救无效死亡。得知该消息后王自宝交待,当日驾驶挖掘机的,是他雇用的傅某(男,17岁),事故经过全是听傅说的。因傅没有驾照,就谎称挖掘机是自己开的。
26日8时40分,办案民警传讯傅某。12小时后傅供述:25日17时30分,他驾驶挖掘机将前方骑自行车的陈新江挂倒并碾压致伤。为逃避法律制裁,他编造了货车肇事逃逸的经过,又和王自宝串通向警方报假案。26日晚9时,傅某被执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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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6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马路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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