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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广角] 公公打伤儿媳逃离现场 被判杀人未遂获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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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3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家住沙湾路的孙大爷与白女士因家庭琐事爆发了一场公媳“大战”,公公用铁器将儿媳打成重伤,后逃离现场。日前,金牛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孙大爷有期徒刑7年。宣判后,孙大爷不服,已提出上诉。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7月13日17时许,从山东前来成都做生意的孙大爷在金牛区沙湾路的华恒大厦与儿媳白女士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孙大爷便用一长柄形铁器击打儿媳头部,致使后者左颞顶叶脑挫裂伤、左颞顶骨开放性凹陷性粉碎性骨折并昏倒在地。眼看自己惹了祸,慌张的孙大爷为掩盖罪行,就把白女士移至库房内并关闭房门逃离了现场。2009年8月11日,孙大爷被公安机关挡获。经鉴定,白女士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因此,公诉机关认为,该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孙大爷的刑事责任,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
  孙大爷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上表示,他不赞同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罪名:“孙大爷的行为只是故意伤害罪,而非故意杀人罪。主观上,他并没有杀人的动机;客观上,他仅用铁器敲打了白女士头部一下,未进行连续击打。而且,事发后,孙大爷对儿子、儿媳已作出赔偿,取得了他们的谅解。”
  鉴于此,审判长宣布休庭。10分钟后,最终的判决尘埃落定,孙大爷因犯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听闻这样的结果,孙大爷立即表示不服,将进行上诉,并将一封道歉信交给了儿子。然而,此时,法庭内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原本希望能从轻判决,全家早日团聚的孙大爷的儿子态度来了一个大转变,眼眶微微泛着红,摇着头说:“他(孙大爷)的认罪态度不好,我现在对这个结果没有任何可说的了。”说罢,孙大爷的儿子匆匆离开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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