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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之声] 东平县发布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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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3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进一步强化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县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5月2日零时起,对健康码中被赋予“亮黄牌”人员和行程码有泰安市外旅居史“带星码”的人员实行限制进入部分公共场所措施。
     1. 7天内无核酸检测阴性记录的,扫场所码时健康码二维码下方第一行核酸检测“7d”标牌会变成黄色,即“亮黄牌”;14天内去过的城市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或被调整为中高风险的,行程码则会带星号,即“带星码”。
     2. 严格限制“亮黄牌”“带星码”人员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除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机关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学校、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养老服务机构;餐饮单位、宾馆、酒店、民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各类企业、建设工地、交通站点、交通场站出入口等场所;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等场所;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等。严禁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3. 各类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按照要求,在“扫码、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戴口罩”的基础上,加强对“亮黄牌”“带星码”人员的管控,一旦发现,禁止进入,同时迅速向主管部门、社区和当地指挥部报告。不服从管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 各乡镇(街道)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亮黄牌”“带星码”人员的排查管理、信息收集、宣传引导等工作,严格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亮黄牌”“带星码”人员进入上述场所情况的督导检查。对违反本通告的场所实施依法整顿,对行业主管部门、场所管理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5. 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管理者要严格落实场所管理责任,严格限制“亮黄牌”“带星码”人员进入管理区域。对违反规定、未落实管理责任的,予以公开曝光;对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风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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