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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之声] 男子杀害同居女友后分尸 与尸体同住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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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同居女友要裘皮,男子囊中羞涩买不起,觉得挺伤自尊,便将女友杀害。男子将女友的尸体分尸后,将部分肢体烧毁。之后,他与女友的尸体同处一室半年,还经常与尸体“对话谈心”。2009年12月29日,大庆警方将犯罪嫌疑人于得水抓获。
租房户看上离异女
2008年12月18日,大庆龙凤镇建兴二队43岁的张春艳突然失踪。卧里屯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后排查发现,张春艳社会关系复杂,其父亲张伟将部分房屋出租,几个男性租房户跟张春艳关系暧昧。
最后,租房户于得水进入了警方的视线。警方了解到,于得水38岁,宾县农民。2007年4月份,他租了张伟的房子居住。邻里反映,于得水为人忠厚老实,就是有个老毛病,爱打媳妇,他的妻子因为不堪忍受家庭暴力离他而去。
单身一人的于得水经常到张伟家吃饭,这样,于得水就和离婚在家的张春艳认识了,两人发生过几次关系。张春艳失踪前,曾与于得水有过密切接触。
刑侦人员对于得水曾经租住过的房子进行了细致勘察,终于在地面上发现了细微的血迹。经化验,血迹为张春艳的。
2009年12月29日,侦查员在哈市香坊区幸福乡信义村将犯罪嫌疑人于得水抓获。
杀人分尸焚烧掩埋
经讯问,于得水交代了他杀害张春艳的犯罪事实。
原来,于得水将妻子打跑后,见张春艳也是离异的,便展开了追求,两人发生了关系。2008年12月18日21时许,于得水约张春艳来到其租住的房内,缠绵过后,张春艳说想要一件裘皮,于得水说,没有那么多钱。于得水担心如果自己不给张春艳买裘皮,张春艳会去告发他强奸,遂动了杀人之念。他将张春艳勒死后,想起这么长时间的付出,只换来了张春艳的虚情假意,仍觉得不解恨,于是用菜刀将四肢和头切割后用炉子烧掉,并将躯干掩埋于出租房内的地窖里。
于得水杀人后表现得十分正常,还在他租住的房子里住了半年多,期间,他就当张春艳还活着,经常对着埋尸体的地方说话、谈心。东平生活网http://www.dongpingr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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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12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人真是高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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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1-12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强的心理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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